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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局调查性报道:带着问题探究真相

2022-02-01 00:00·《中国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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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荒

破局调查性报道:带着问题探究真相

刘荒

新华每日电讯特稿部主任

巴尔扎克说,生活的智慧大概就在于遇事问个为什么。话虽简短,分量并不轻,越回味越有嚼头。换而言之,记者的职业天性是质疑,问题便是最好的老师,调研更像做不完的功课。

调查研究是记者的看家本领。新闻界老前辈穆青指出,“离开了调查研究,我们的新闻就会失去光彩,就没有了生命力,指导性、思想性、战斗性也会丧失”。

问题是调研的前提,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以舆论监督、突发性事件和重大社会议题为主要题材的调查性报道,因旨在挖掘新闻事实背后的真相、揭示复杂隐蔽的内在关系,更能彰显新闻价值、媒体责任和记者使命。

在构建全媒体传播格局的新形势下,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调研实效,提升专业水准,拓展报道空间,破除调查性报道“选题难”“要求高”“易流产”“不解渴”等困局,对于加强传统主流媒体传播力、公信力和影响力至关重要。

研究真问题,找出好选题

相较于日常新闻报道,调查性报道更强调问题意识,围绕当前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做文章。如何从纷繁复杂的问题中发掘选题,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正如因报道“水门事件”而名声大噪的调查记者伍德沃德所言,“做新闻的主要困境在于你不知道你不知道什么”。

一些年轻记者常为选题所困:有的人天马行空又无从下手,有的人信手拈来但缺乏价值,有的人惊曝猛料却信源存疑,还有的人偶然觅中一个选题,细究却发现已有报道,再写又难有新意。

现实生活中并不缺少选题线索,缺少的是发掘真相的问题意识和调研能力。

调研本身就是面向问题的,既要“带着问题下去”调查,又要“带着问题回来”研究。这个提炼选题的过程犹如剥洋葱,要剥掉层层干碎的表皮,直到露出新鲜光亮的“内核”。

通过学习发现问题,将知识点变成新闻眼。这样既有知识点,避免报道浅尝辄止,问题研究不深不透;又有兴趣点,了解读者关注什么、需要什么,而不仅仅是记者知道什么,想说什么。

另外,根据媒体报道追踪选题线索,提炼富有报道价值的好选题——选择全新的视角,追问更深的问题,提供增量的信息,使调研报道更具厚度与深度。

好问题自然引人入胜,有时甚至比答案还重要。建立问题意识源于独立思考,坚持问题导向需要担当精神。唯有如此,记者才能练就敢于正视问题,善于分析问题,最终解决问题的“真功夫”。

记得2013年6月,笔者采访全国唯一的“高考专列”,从这个公益性运输典型案例中,挖掘出铁路政企分开后如何推进改革的真问题。

当年,国务院大部制改革撤销铁道部,铁路客货运输市场化改革提速。这趟已在大兴安岭林区开行11年的高考专列,每年高考期间往返共270公里,运送近千名考生高考。为此,铁路部门已累计亏损40多万元。

此时,深陷经营困境的原哈尔滨铁路局,全年政策性亏损高达百亿元。他们私下里抱怨亏损严重的支线客车屡遭各方抵制“停不起”,表面上仍邀请媒体高光宣传“高考专列”的社会效益,难免有些“赔本赚吆喝”的味道。

一位铁路人士向记者反映,与哈铁当年百亿亏损相比,即使把“高考专列”“插秧专列”的亏损都算到一起,连续十几年还不到1000万元,如此“小题大作”或有逃避行业经营性亏损责任之嫌。

为了追踪公益性运输亏损的真相,笔者针对如何厘清公益性运输的边界、各类公益性运输亏损该由谁来埋单、怎样建立相应的财政补贴机制等问题,采写了《“高考专列”亏损该谁埋单》的调研报道,一时间引起各方热议和思考。

时隔多年,这趟“高考专列”仍在开行,虽然考生逐年减少,但宣传报道阵势依旧。记者偶然看到它的“最新成就”报道时,如同撞上一个巨大的问号:相比每年运送一千名考生及家长,运送一千份考卷是否更加温情而有效率?!

剔除那些似是而非的理由,这又何尝不是一份考卷呢。

记者也是问题的一部分

调查性报道的深度,取决于记者的思想深度及专业程度。

现代科技日新月异,社会生活瞬息万变,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元宇宙和碳中和等新技术、新概念层出不穷,对记者的知识结构提出挑战,一味追求全知型记者或已无可能。

记者需要长期跟踪一个或几个领域,才能成为厚积薄发的专业性人才。随着认知水平的提升,记者关注问题的类型、层次和维度也会发生变化。

一位名记者说过,“新闻业充满了自我膨胀的人,但你必须花一切代价避免自我膨胀。”这种观点或许有失偏颇,却值得媒体同行警醒,真正领悟自身也是问题的一部分,避免沾染“闻功则喜”、起哄自嗨的陋习。

记者要有“自以为非”的自知之明,多在“专”和“新”上下功夫,避免由于认知模糊不清,生搬硬套概念来解释专业问题,掩盖专业性不足的报道缺陷。

例如在经济调研报道中,有的记者喜欢用诗意化的语言概括复杂的经济现象,譬如描写企业打赢反垄断官司或克服产业升级困难时,引用“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诗句,或“轻舟已过万重山”的抒怀就给打发了,既说不清贸易规则背后的逻辑冲突、价值冲突和利益冲突,也道不明产业转型升级“路径依赖”与“低端锁定”之间的逻辑关系,自然也不会被专业人士所认可。

而在舆论监督报道中,容易给个别高价格的产品或服务,贴上“天价”标签后穷追猛打。殊不知,市场竞争发现价格,价格是调节市场的信号。在非特殊管制时期或垄断条件下,只要不存在强行买卖或恶意欺诈,不要随便给人家扣上“天价”之类的大帽子。

如果媒体总是用道德的大棒,抨击形成价格的市场机制,而不是从品牌溢价、供需变化、市场竞争等角度分析问题,就会压缩正常讨论的空间。

有些报道在解决问题的建议导向上,喜欢呼吁行政政策出台,而不是完善法治环境建设,在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问题上,因迷信行政权力往往开错了药方。

还有医保药品谈判的报道中,经常会出现“灵魂砍价”等过度褒奖之词,忽视商业谈判互利互惠的基本原则,这都不是客观平实的报道语言。

新闻报道有时难以抵达真相,还在于无法打开采访对象心扉说真话。比如,由于采访问题过于简单,导致对方没有深入交流欲望;交流缺乏同理心,难以获得对方的信任;喜欢断章取义,歪曲采访对象的真实意图。

经济社会生活的复杂化,要求记者具备一定的法治思维、科技知识和人文素养等,对报道选题形成专业认知和判断。比如,个别地方政府不用法治的思维办事,打着“亩均税收”“有机更新”之类的口号,侵犯企业合法权益。记者在采访中应分辨是非,从法治角度出发,理性分析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有的媒体记者,由于长期不做调查性报道,逐渐丢了看家本领,难免心虚发慌,重新捡起来手生了、笔钝了,只能“为赋新词强说愁”,做些不痛不痒的报道;有的记者则习惯引用专家观点,滥用所谓“借嘴说话”的“技巧”,以掩饰采访不扎实、内容缺乏干货硬料的不足;还有的记者错把幼稚当简单,遇到问题不知所措,索性不碰这类报道了。

不怕的人面前才有路

“我们的个别员工做事凭惯性,看到负面消息第一时间就想着去处理掉消息,而不是把事情讨论清楚,这非常不好。”这封网易CEO丁磊的道歉信,终于平息了与自媒体公众号“鱼眼观察”的舆论争议。

日前,丁磊以政协委员身份提交一份关于“统一智能电子设备充电器标准端口”的提案,引起“鱼眼观察”的公开批评质疑。网易方面通过微信平台投诉其侵权,还发出一份措辞强硬的法律函要求删稿和道歉,引发双方争议。

对于这种难容异见的现象,围观的网友早已司空见惯。高管因其言论或行为引发舆情,很多公司的反应大同小异:首先将质疑文章定义为负面消息,不是组织公关灌水删稿,就是发出律师函相威胁。

一些大企业虽对主流媒体有几分忌惮,总是以繁杂的流程为由,对媒体采访设置重重障碍。有位年轻记者采访一家上市公司,对方要求说报道意图,再让记者列出采访提纲,删除几条“敏感”问题后,还再三要求不能超出采访提纲。

记者还没开始采访,先被对方“采访”个底朝天,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

相比企业来说,有的地方政府和权力部门,面对质疑或批评时的反应更为激烈。一些地方在突发事件中,一旦发现调查记者进入所辖地区,便先礼后兵,用遍各种招式向记者赠送贵重的礼品,试图留下记者收礼的把柄,被拒绝后又使出各种手段暗中阻挠采访。

记者采访结束后,当地还会疏通层层关系,请求媒体领导把报道摁住,或者稿件播发后,要求删除新媒体版本,降低网络传播力。

笔者曾当面批评一位省级外宣部门负责人,在突发事件现场使用通信技术手段屏蔽记者手机信号,限制记者手机拔打北京的区号。尽管当时手里没有实锤的技术证据,对方亦对“妨碍公民通信自由”“侵害新华社记者耳目喉舌职能”的指控狡辩一番,可现场记者的手机却很快恢复正常了。

令人不解的是,即使客观中性的正常报道,也令一些地方官员犹如惊弓之鸟。记者完成采访工作后,受访部门要求提前审阅稿件,并随意删除稍有些问题导向的语句,大段地补充宣传地方政绩的内容,跟记者反复“打太极”。

有一位县委宣传部门负责人私下说,除了对县委书记的正面报道外,其他报道都属于负面报道。这句话虽然说得极端,可见怕跟媒体打交道惹麻烦的成见之深。

何谓正面报道,何谓负面报道?界定的尺度在哪里,由谁来定义呢?各地纪委网站上,几乎每天都在发布干部被调查的信息,对那些干部来说当然是负面的,但从反腐倡廉和公共利益角度来看,公布这些信息必然有其正面效果。

如前所述,调查报道的逻辑与之完全相通。如果一篇报道触动了某些地方或某些人的利益,但站在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的高度、有利于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角度,推动了实际工作和问题的解决,产生了正面积极的效果,谁又能说这是负面报道呢?因此,报道是正面还是负面,不能简单取决于报道对象的感受和利益,应该用社会效果来界定。传统主流媒体不能甘于陷入这种非黑即白的话语陷阱,更要避免被这种包装成“大帽子”的“伪命题”牵着鼻子走。

“成绩不说跑不了,问题不说不得了。”记者带着问题意识挖掘真相的报道,并不是要跟谁过不去,更不是故意找茬、挑刺和抹黑。对调查性报道尤其舆论监督,随意贴上“负面报道”的标签,动辄处理提出问题的人,甚至发生跨省抓捕记者的违法行为……个别地方和部门领导的错误认知和惯性做法,不仅危害党的新闻宣传工作正常开展,也压缩了媒体的报道空间,更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是统一的。新闻媒体要直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直面社会丑恶现象,激浊扬清、针砭时弊”。这为做好新时代主流媒体舆论监督报道提供了根本遵循和依据。

内部要有激励机制

调查性报道一直是主流媒体的核心能力和竞争利器,也是衡量一个记者业务能力的重要标志。若因自我身份认知上存有偏差,长期在热点事件或重大事件中失语缺位,就会丧失主流价值,逐渐被边缘化。

当下的舆论场,新兴媒体的传播优势显著,浅阅读、碎片化和泛娱乐的阅读习惯渐成主流。网络社交媒体上的热点事件,更容易形成巨大的影响力,当事人或官方一条长微博或公众号文章,就可能引发社会舆论关注。

近年来,在一些热点或重大事件中,主流媒体失语失声的现象时有发生。舆论监督功能蜕化,导致对“房间里的大象”视而不见,甚至不敢触碰相关选题。西安疫情期间,发生孕妇因被医院拒收而流产的悲剧,主流媒体就缺少像样的调查性报道。

现在很多主流媒体,都在推动传播方式和渠道创新,但如果从业者思想依旧老化,即便从纸媒转移到新媒体,内容上也不会有本质的改变,很难吸引年轻受众,难言再有主流影响力。

一些法治报道中调查味道不足,看似情节丰富、过程曲折的报道,细究则发现信源过于单一,记者大量援引公安机关的办案资料或法院的判决书。亦有记者随行各级督察组、督导组明查暗访,报道更像是受权发布而非舆论监督。

调查性报道的主体是媒体记者,通过独立采访调研发现问题,追寻事实背后的真相,最终以独家报道的方式呈现出来。如果只是跟着有关部门后面打打“死老虎”,没有进行扎实的调查,如何称得上是调查报道呢?难怪有同行调侃,如果记者专挑“死老虎”,永远也成不了“真武松”。

一段时间以来,带有“无名氏”特征的调查报道模式流行,即故意隐去人物、地点等核心要素,区域或行业全部以“某”字代替。这种调查报道现象化,虽可缓冲地方政府或部门的干扰,却因新闻要素不完整,只是“找到板子看不见屁股”,也会带来个别记者拼凑报道事实的道德风险。

尽管这样欠专业性的操作实属无奈之举,但也可见调查报道空间之逼仄。相比那些面对假丑恶现象而无动于衷的媒体人,我们仍然要向这样的媒体和记者致敬,毕竟他们一直在坚持和努力。

调查报道有时弄错一个数据,被监督对象就可能找上门来,追究记者报道失实责任。做调查性报道往往费力不讨好,很容易自缚手脚、自我设限。有时发现一个调查线索,却止步于选题策划阶段,调查性报道的习惯性“流产”,难免会带来调查记者的职业倦怠,甚至产生孤独的挫败感。

坚持做调查报道的记者,应该得到支持和激励。近年来,新华社加大舆论监督报道力度,新华每日电讯、经济参考报和半月谈等社办报刊,都坚持做调查性报道,涌现出一批年富力强、经验丰富的调查记者,推出了一批激浊扬清、匡扶正义的舆论监督报道,如经济参考报首席记者王文志采写的《青海“隐形首富”:祁连山非法采煤获利百亿至今未停》《多年拆违岿然不动 数千栋“坚挺别墅”野蛮侵蚀济南泉域保护区》、新华社福建分社郑良采写的《大建豪华墓活人墓陋习难改——福建墓葬乱象调查》、新华社重庆分社记者韩振、何宗渝、刘博伟采写的《昼伏夜出、派人盯梢、地下交易……长江禁渔数年,“猫鼠游戏”仍上演》等调查性报道,都得到了中央高层重视,推动了问题解决。

▲ 2020年1月3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左)在渝北区洛碛镇长江码头向群众介绍“长江禁渔”相关知识。

(新华社记者 王全超/摄)

▲ 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福州市长乐区三溪水库周边山体被大量坟墓覆盖(2019年3月27日无人机拍摄)。2019年清明节前,“新华视点”记者在福州长乐、福清、连江等地发现,虽然地方政府不断整治墓葬乱象,但偷建豪华墓、活人墓的情况依然多发。 (新华社记者 姜克红/摄)

编 辑 申 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