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坚决反对在联合国人权机构搞双重标准的若干回顾和评析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朱力宇在全球人权治理高端论坛“联合国人权机制与全球人权治理”分论坛上发言
一、引言:中国把“反对搞双重标准”首次写入党的代表大会报告
中国共产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中国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坚持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一律平等,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和社会制度,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反对冷战思维,反对干涉别国内政,反对搞双重标准。”这一论述将中国在联合国人权机构多年来一直实行的坚决反对搞双重标准的重要方针写入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在此之前的2020年9月14日,习近平主席在同欧盟轮值主席国德国总理默克尔、欧洲理事会主席米歇尔、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共同举行会晤时强调:“相信欧方能够解决好自身存在的人权问题。中方不接受人权‘教师爷’,反对搞‘双重标准’。”这是中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国际场合就人权问题坚决反对搞双重标准立场的正式表态。这些论述和表态,总结和概括了中国多年来一直反对搞双重标准的宝贵经验,对于全球人权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以及2006年后取代它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等相关人权机构一直是中国揭露和反对美国等西方国家搞双重标准的主要场合。
二、中国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坚决反对搞双重标准的立场和观点
1946年,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在其第一届会议期间成立了人权委员会。
1993年在维也纳召开世界人权大会,主要目的是促进人权领域的正常国际合作以及所有会员国之间的和谐、相互理解和尊重;体现不同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或不同历史、宗教和文化背景的国家对人权问题的看法。然而,当时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一直笼罩在冷战气氛中,其特点是对立的政治团体和意识形态之间的激烈对抗。对此,中国代表1991年在人权委员会的发言中指出:“双重标准、选择性和功利主义的做法十分普遍。一些西方国家滥用人权谋求强权政治,干涉别国内政,对弱小国家施加政治压力。这严重破坏了人权领域的国际合作,毒害了国际关系,阻碍了促进人权目标的实现。”所以,中国代表强调,联合国处理人权问题首先要在《联合国宪章》中找到基本准则,利用人权问题兜售自己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或者以人权为借口干涉别国内政,都会使世界人权大会陷入“冷战”气氛,从一开始就应该避免。
此后,中国代表于1993年世界人权大会前夕,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发言还指出:“中国同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相信将在维也纳举行的世界人权大会将取得成功,并将有助于促进人权领域的国际合作。中国希望委员会本届会议将在一种新的气氛中举行,其标志是平等伙伴之间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进行建设性对话。”发言还特别提出:“中国坚持《联合国宪章》关于人权的客观性、公正性和非选择性原则,并将坚定不移地信守这些原则。”“每个人都知道,某些西方国家对自己的群体有一套标准,对发展中国家有另一套标准。例如,它们通过了许多关于发展中国家人权状况的决议,但没有一项针对它们自己集团的国家。”“很难相信西方国家没有任何人权问题。这就是双重标准政策,这就是西方国家利用人权问题对中国施加政治压力的原因。”
由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努力与合作,联合国于1993年6月14日至25日在维也纳召开了历史性的世界人权大会。会议的成果文件《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是加强世界各地人权工作的共同计划,并且重申了各国有义务根据《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其他人权文书的规定。可以说,大会达成的各国共识和文件成果,也是中国和许多发展中国家坚决反对搞双重标准的胜利。
三、中国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继续坚决反对搞双重标准的立场和观点
2006年3月15日,联合国决定成立人权理事会,取代人权委员会。人权理事会将每次会议的议程精简并固定为10项,其中第4项是“需要理事会注意人权状况”。由于该项议程规定的议题弹性较大,使得美国等西方国家可以继续在该议程下通过谴责某一国家的决议。会议议程的第6项是“普遍定期审议”。设立这一机制是为了克服选择性的弊病,使所有会员国对于各项人权承诺的履行情况都受到其他国家的评估。但是,美国等西方国家却一再利用这一机制,提出对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搞双重标准的提案。
因此,在人权理事会中国也一直继续坚决反对搞双重标准。例如,中国代表在第51届会议上与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互动对话时发言指出,中方遗憾地注意到,工作组提交的报告中大多数负面信息针对发展中国家,这再次表明当前联合国人权机制双重标准十分突出。中国希望工作组客观、公正履职,恪守特别机制行为准则,充分尊重当事国提供的材料,尊重各国司法主权,摒弃将人权问题政治化的做法。
特别需要提到的是,中国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对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双重标准实施了精准反击,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例如,2015年5月在第30届会议对美国进行第二轮普遍定期审议时,中国代表建议美国尽快批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儿童权利公约》。此前在2010年11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16届会议对美国进行审议时,中国就已经提出类似建议。这可谓切中要害。因为美国动辄指责他国侵犯人权,而自己却连这些核心国际人权公约都没有加入。这是典型的双重标准。
四、中国坚决反对搞双重标准是因为这关系到各国国家主权和不干涉内政原则
主权和人权的关系,在中国与美国等西方国家之间,是一个在国际关系实践中不断产生严重冲突的重大问题。中国政府及其学者秉持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一直认为:
人权说到底还是一国主权管辖范围内的事,因此必须尊重各国主权,不干涉内政。每个国家为促进和保护人权,都有权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立和实行相应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制度及其法律制度,选择符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模式,确定人权的具体内容和先后顺序等。并且,这一系列国家行为都不应受到任何形式的外来干涉,否则,就是干涉内政。
美国等西方国家及一些学者则认为,人权是无国界的,是超阶级、超国家的人类共同价值目标。他们宣称人权高于主权,所以可以因人权而干预别国内部事务。这也就导致了人权的泛政治化,使某些国家可以有借口干涉别国内政,甚至侵略他国。所以,中国政府及学者坚决主张人权的非政治化,坚决反对任何国家利用人权问题推行自己的价值观、意识形态、政治标准和发展模式,用不同的人权标准评价自身和他国。各国人权状况的好坏,归根到底,是由本国人民说了算的。人权高于主权实际上已成为强国、大国推行霸权主义的理论根据。
中国和某些西方国家在人权方面的分歧还有其他许多,而是否搞双重标准以及围绕着主权与人权的关系问题,是在国际社会和联合国相关人权机构中始终且将持久存在的重大争执。
五、中国与美国等西方国家在人权领域的不同价值观
2021年1月25日,习近平主席在世界经济论坛“达沃斯议程”对话会上发表题为《让多边主义的火炬照亮人类前行之路》的特别致辞时指出:“各国历史文化和社会制度差异自古就存在,是人类文明的内在属性。没有多样性,就没有人类文明。多样性是客观现实,将长期存在。差异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傲慢、偏见、仇视,可怕的是想把人类文明分为三六九等,可怕的是把自己的历史文化和社会制度强加给他人。”这一讲话,也是从人类价值观的高度和层次,对搞双重标准的深刻理论批判。
在《论语·子路》中,孔子说过“君子和而不同”,是指君子在人际交往中能够与他人保持一种和谐友善的关系,但在对具体问题的看法上却不必苟同对方。这是中国优秀的传统价值观之一。也就是说,人们对某一问题持有不同的看法,这是极为正常的,应该通过交换意见、沟通思想而求得共识;可以容忍对方有其独立的见解,但也不必隐瞒自己的不同观点;即使暂时统一不了思想也不要伤了和气,可以经过实践和时间的检验来证明谁的意见更为正确。中国在联合国相关人权机构的处事就是这样的“和而不同”:在大是大非面前勇于坚持自己的立场,在正视不同意见的基础上求同存异,不搞双重标准;前提是必须尊重各国主权和不干涉内政,必须去强权和霸权,充分尊重不同的人类文明。
《论语·颜渊》中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更是世人尽知的孔子名言。它要求人们之间互相承担克己义务,即顾及他人,不过分行使权利,不逾越人我之间的界限。本来,各国在联合国相关人权机构也应当如此行事,但是美国等西方国家却凡事都要根据己见强加于人,而且是“严以待人,宽以律己”。我认为,美国等西方国家不仅不可以将他们的人权观念、人权理论、人权制度、人权标准、人权模式作为绝对、唯一的尺度,去衡量、判断发展中国家的人权状况,而且尤其不应当将自己的那一套人权文化强加给其他国家和民族,哪怕是他们认为自己的人权好得不得了。
中国还有一则来源于历史故事且老少皆知的复句成语,叫做“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意思是泛指有人自己可以任意而为,反而却严苛地要求别人,甚至不许他人行使正当权利。这句成语也可以用于对搞双重标准者的讽刺。美国等西方国家把人权作为打压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工具,利用自己的话语霸权,充当在联合国相关人权机构中的“检察官和法官”,实行双重标准,无视自身存在的人权问题,只“起诉和审判”别国,自己则得到了“豁免”;还要充当“人权教师爷”,唯我独尊地教训别国,完全背弃了联合国所倡导的人权宗旨。
按照人们的生活常识,双重标准是指一些人对同一性质的事情,会根据自己的主观喜恶、既得利益或预期将得利益等原因,作出截然相反的判断或行为;还可以指一些人对同一件事的开头和结尾产生不同评判标准的情况,即言行不一、昨是今非和前后矛盾。而长期以来,美国等西方国家,却一贯如此行事,以人权的双重标准来评判自身和其他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及其法治状况。
从传统价值观上看,美国等西方国家双重标准的思想根源在于西方中心主义(或称欧美中心主义),制度根源在于它们所谓自由民主制,借助其西方中心主义价值观和民主输出战略及行动,它们搞双重标准的做法得以持续至今。
因此,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只有坚持自己的发展道路和模式,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才能从根本上摆脱西方双重标准的话语体系。
六、结语:中国坚决反对搞双重标准是为了进一步解决全球人权治理领域的乱象
全球人权治理的基础是以《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等为根本依据的国际人权规范,是以联合国相关人权机构为核心的机制。中国在参与起草、通过和践行这些国际人权规范的过程中,在承认人权价值普遍性的前提下,努力将反映中国等非西方国家的人权主张和理念纳入到西方主导的国际人权体系中,丰富了国际人权的概念和内涵。我认为,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新时代,如何进一步解决全球人权治理领域的乱象,坚决反对搞双重标准,已经成为需要面对的现实性的重要课题。
(作者朱力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本文摘自作者在全球人权治理高端论坛“联合国人权机制与全球人权治理”分论坛上的发言)